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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缘十五年 正文卷 第二十九章 听者有心

作者:山海弯 分类:校园 更新时间:2022-05-11 15:03:33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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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新店子飞龙电讯的装修在卢飞的紧紧跟进下,进度很快。

    门头那一块,他把创意说给谭世涛,以黄色铝塑板作底,配“诺基亚三个蓝色烤漆大字,居中,下面一行小字打上自己的店名“飞龙电讯”。

    这样的图案效果在白天是很好的。但晚上要怎样才能耀眼、吸睛?

    射灯的效果不好,还特别耗电,一盏灯500瓦,并且寿命不长。

    发光字不够亮,一旦里面的灯管老化了,整个字昏暗一片,很影响形象。

    卢飞想不到更好的方案,决定在晚上去大宇市走一圈。

    夜晚的大宇市灯光璀璨。七彩霓虹把它映得像燃放的烟花,在光与影之间美了眼,驰了心。

    灵感有了,在门面上加做一排霓虹灯光管,完全覆盖门面,让它在夜晚以多种模式闪烁:

    从左到右、从右到左、从中间向两边、从两边向中间……

    颜色上,多色兼顾。

    这个方案让卢飞一阵兴奋,在石江镇还没有一家门面如此高档、炫目,做人宜低调,做事还是高调的好。

    卢飞联系了三家霓虹灯广告商,一一磋商,最后定下一家价格合适的,整套弄下来8000元。

    有了前次的扩店经验和装修经历,这次省事儿多了。

    只需自己拿出方案,余下的交给装修的去做,自己在质量上把把关就行了。

    开业在即,新店的一切布置都已停当。

    卢飞定于4月27日试业,试业4天,5月1日隆重开业。

    装修结束的前几天,莫清瑶每天去飞龙电讯看几趟,偶尔提个有价值的建议,很得卢飞欣赏。

    4月26日这天,她吃过早饭早早来到新店。

    明天试业,今天得忙一天的。

    搞卫生、美化店子环境,挂上模幅,最后是摆货、布置柜台。

    卢飞还得写广告。

    今天是星期六,卢飞叫上两个老家来的新员工,又通知招聘的6名员工。

    卢飞两口子指挥着员工们,搞了一上午卫生,下午布置店子,摆货,忙乎了一整天,天快黑了才全部干完。

    卢飞执意留莫清瑶去老店吃饭。莫清瑶推辞,卢飞说,从明天起,你就是这里的正式员工了,家常便饭,免得你回去了再做。

    下午五点钟左右,莫清瑶已回去照料了母亲,所以她没再客气,答应去卢飞老店吃晚饭。

    卢飞吩咐杨倩多加几个菜,并让她们先回老店。

    莫清瑶却说,我跟你学学写广告。

    卢飞问,你原来当店长不写广告吗?

    莫清瑶说,写,但是写得不漂亮。

    卢飞说:“哦,我也是自学的,如果你原来有书法功底,学起来就不难。

    麦克笔的笔尖有方有斜,只要掌握了它的书写特点,多练练也没什么难的。

    我买的有POP字典,每种字有六种写法,照葫芦画瓢就行。

    当然,打底色很要基本功,写出个性需要创意,这需你平时多写多悟。

    这个新店面积大,有个不算小的办公室,你以后闲了可以多练练,反正材料都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卢飞边写边说,莫清瑶边看边听。她没想到外表不事装扮的卢飞竟写得一手好字,心里暗生佩服。

    写完广告,卢飞和莫清瑶向老店走,老店和新店相距300米。

    干了一天的活,说了很多的话,彼此已经很熟了。

    莫清瑶当了三年的店长,自是很懂得和人相处。她讲了很多手机销售方面的趣闻,听得孟晓月直乐,连卢飞和杨倩也觉得挺好玩。

    莫清瑶说,有一次,一个身材臃肿的妇女带着个面貌清秀的小伙子买手机,买的是诺基亚8250,2580块,没还价,特爽快。

    俩人走后,店员们开始八卦。从两人的外貌、衣着、气质、神情、说话时的表情上推定,他俩的关系是——情人,是富婆包小白脸。

    但第二天“富婆”又来了,是咨询手机问题,并说,昨天和老公一起来买的手机。

    “富婆”走后,店员们瞬间炸了锅,先是大为错谔和惊奇,接着热闹讨论水桶腰何以能驾驭住小白脸。

    后来,不知谁一语惊人:

    水桶用来装水,但水桶里装的不一定是水。

    顺着这句话,大家开始讨论社会的改变,人心,人性……最后笑成一片。”

    莫清瑶因为开朗和活泼很快和大家打成一片。

    而此刻他俩并肩走着,莫清瑶掏出MP3似乎想听歌,但又没把耳塞放进耳朵,她好像不经意地卢飞:“卢老板,听李琼说你当过歌手是吗?”

    卢飞淡然一笑道:“算不上歌手,穷要饭的,就是天天跑电影院的歌舞团那种,混饭吃而已。”

    这段经历,卢飞从不主动和人提起。奋斗两载,理想变成炮灰,每每忆起,又惭愧又沮丧,只有挫败感,没有快乐的成份。

    莫清瑶感觉卢飞不想谈过去,就转了话题:“你最喜欢的男歌手是谁?”

    “咦,你应该问我最喜欢的女歌手是谁呀?”

    “为啥?”莫清瑶不解。

    “异性相吸嘛,你觉得女歌手的歌更好听吗?”

    “那倒不是。”莫清瑶说,“如果一个人只会听而不会唱,那他是不分男女的,一样喜欢。

    如果他很会唱歌,同性的歌可能会关注得多一些,因为他要经常听,经常唱。比如,我最喜欢王菲的歌,所以她的歌我听得最多。”

    “有一定的道理。我也很喜欢王菲的歌,你谈谈你听王菲的感受吧。”

    卢飞真当过歌手,这让莫清瑶颇觉有些神秘。她堂姐是音乐学院的教师,她也颇有音乐天赋,并且常常耳濡目染,获得不少音乐上的见识。

    她见过一些她堂姐的朋友们,搞音乐的,举手投足间似乎弥漫着高雅,眉宇间似乎不食人间烟火。

    莫清瑶觉得她们身上有种不接地气的高贵气,其实大体上也就是一个音乐工作者,音乐教师是她们绝大部分的出路。

    当歌星是七彩肥皂泡,就算肥皂泡破裂了,飞到她们身上,只怕是她们的身体也挂不住。

    眼不接天手不着地是这类人的通病。

    卢飞和她们比就不一样了。能唱阳春白雪,也能赤膊下田,这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。

    她想起堂姐的一个同学,音乐才华很出众,人也漂亮,毕业后不甘于平庸,又成不了大气候,索性当了富豪的小三。

    这世上不乏写字楼里的精英,也不乏农田里的好手,但两者合而为一就是凤毛麟角,因为他们缺乏凤毛麟角的贯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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