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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歌长安行 终极篇 天生才子佳人配 第一百六十三篇

作者:倾世鱼七 分类:校园 更新时间:2022-07-20 20:49:19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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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关关雎州,在河之洲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

    天府,成都。

    这里围聚了许许多多的人,有卖菜的大婶,还有隔壁卖猪肉的屠夫,以及卖鱼的张瞎子,和卖蜂蜜罐头的熊二,还有卖古艺品的毛毛。

    还有一些成都城上的名流人物。

    这里今天可热闹的很啊!

    红灯笼彩画,各种布置,锣鼓喧天。

    「诶,你听说了吗?宗府的千金要出嫁了!」

    「还有这回事?」

    「可不是吗!」

    「那小子的背景肯定很了不得吧!」

    「没有,就是哪里来的毛头小子,听说啊,就是一个穷书生,有一点点才华罢了,这年头,有才华顶个屁用啊!」

    「就是就是!才华又不能当饭吃,真够废物的,唉,可惜了这么一个漂亮美人,嫁给了这么一个小废物!」

    「这么说的话,那可真是太可惜了,完全门不当户不对啊!这不是明摆着女强男弱吗?真的好好的一朵鲜花啊,插在了牛粪上!」

    「你可别说,这穷书生倒插门还差不多!真不知道宗老爷子怎么想的,这种穷书生,我们天府成都,那可是一抓一大把啊!」

    「可不吗!这年头!乌鸦也想攀上凤凰!」

    「哎,你们小声点议论,可别被别人听见了。」

    「说都说了,还怕他们听到不成,这种穷小子啊,我见多了,绝对是图别人宗府钱财来的。」

    「真不知道,像这种傻小子都能娶上千金大小姐,我熊二怎么就没有这么好命呢!」

    「你可别说了熊二,就你那样子,这辈子也娶不上媳妇!」

    「你!毛毛,你可别说的太过分了!」

    「怎么,你还想打我啊!?」

    「都别说了,别人的大好日子,你们吵什么吵!」

    「你们啊!一个熊二,一个毛毛,可真不让人省心呐!」

    「呵!」.

    随着几人的争辩声不断,杜甫和高适也忙活了起来。

    作为李白的兄弟,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,可不能马虎了。

    认认真真的操办这场盛宴,就算满足了。

    兄弟二人没想到,这趟成都天府之国的旅途没有白来,原本只是游山玩水,看看蜀道的景色。

    看看蜀川秋色,看看江河落幕,看看蜀道之险峻。

    这一路走来,曲曲折折,但还好,没有发生太多离奇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也算是人生经历中浓厚的一笔了。

    以天府之国的环境,对于杜甫和高适的诗意提升来讲,是空前绝佳的修炼场所。

    只是高适告别边塞已久,不难免有些怀念军旅时的生活。

    而杜甫同样也是,告别扬州广陵郡后,来到了天府之国,刚好碰见了故友,重踏这片蜀地时,已然是别有一番风味。

    不过,这些与李白比起来。

    高适和杜甫的经历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。

    李白今天也换了一身行头。

    看起来喜气洋洋的。

    颇有了新郎官的样子。

    那前些日子白衣翩翩的少年郎。

    如今,骑着骏马,一身红袍,头戴玉冠,腰系宝带。

    柳柳的黑长发飘摇,眸子里犹如桃花般清澈。

    当年的桃花潭水深千尺,莫过于如此了吧。

    多看一眼,便会沉沦于李白的眸子里。

    更何况,本身,李白的容颜还有些西域洋人的骨感。

    这气质上,还远胜鱼诚一筹。

    李白看向这婚宴布置,略有感慨。

    让李白想起了曾经高中鼎元时的鱼诚。

    那等风采,是何许风光。

    「鱼兄,看到今日的这一幕,让我想起了你高中状元时的风光,你现在应该成了一名大将军了吧。」

    那时候的你,是何等的风光气派啊!

    如今的你,又是什么样子的呢?

    当众多路人看到这就是今天的新郎官以后,瞬间发出了改观后的感慨。

    「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呐!」

    「看他的面相,居然有一丝洋人之美,西域来的吗?」

    「我看不像,这小子的气势和气质上来讲,倒是很像宗府那位老爷子的侠气!」

    「喔!那可真是个稀罕事,他也是剑阁传人吗?」

    「说不准,还真的是。」

    「这么凑巧的吗?」

    「当然,有些事情我们没有经历过,就去议论别人,可能我们知道的都是一知半解。」

    「唉!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啊,看来是我看错了!」

    「要我说啊,就是天生才子佳人配,只羡鸳鸯不羡仙呐!」

    「这句话说的太好了,深入我心。」

    「还是好好祝福这对佳人吧。」

    「男子有才,女子有美,岂不妙哉于世间?」

    「终究还是我们太肤浅了,总是习惯以外表谈论一个人。」

    「谁知道呢,看那样子貌似还挺有文化感。」

    「哈哈!好了,婚宴开始了,我们也陆续进场吧。」

    「嗯,宗老爷子的婚宴请帖已经准备好了。」

    今天的宗楚楚对比以往的温婉可人,更加多了一份羞涩可爱在里面。

    原来自己曾经朝思幕想的那位白衣少年,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夫君。

    只是为了一首诗句。

    赠予千金买下了一面墙壁上的诗句。

    原来识得一个人的才华,真的很重要,而有才华的人,是需要被肯定的。

    宗楚楚很欣赏李白的才华,从梁园吟开始,就一直没有停过。

    很庆幸,能成为这位白衣少年的新娘子。

    流光溢彩的嫁衣,头戴着孔雀凤冠,白珍珠,红宝石,蓝宝石,玛瑙,水晶衬托的首饰,在各种璀璨的宝石点缀下,是那么的灿烂,可唯独最灿烂的,是宗楚楚那爱笑的脸。

    这张爱笑的脸,是幸福的模样,是嫁给了自己意中人最好的状态。

    美的不可方物。

    大概就是今天宗楚楚的状态。

    然而,她今天的这种状态,是要迎接自己未来的夫君。

    李白,那位酒中仙,剑阁传人,诗人,翰林学士。

    仿佛所有的词在这一刻都显得十分苍白。

    唯独这锣鼓喧天的热闹声中,看到了最安静的平凡。

    在众人的凝视眼光下,两人成功的完成了拜堂仪式。

    从今日起,宗楚楚就是李白明媒正娶的妻子了。

    宗天鹤很欣慰,终于把自己的女儿给嫁出去了,虽然说平时嫌她有点小麻烦,可内心还是很心疼这个女儿。

    宗天鹤唯一的宝贝女儿。

    随着众人慢慢的入宴席,喝酒吃肉,大声的谈笑。

    李白在一杯杯美酒,敬酒词中,有些开心,就多喝了一点,这向来不会喝醉的李白,却又喝醉了。

    就在李白醉后,躺下桌子有些酣睡的时候,一缕皎白的月光洒在了他的侧脸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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