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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大明杀神 风起云南 第263章:从社会制度上开始

作者:三悔人生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3-02-16 23:55:00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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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花楼的新一批花娘,全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女子,而且每一个都是个顶个的漂亮。

    该说不说,高鼻梁、宽鼻翼,再加上黄白混杂的血脉,这些女人在外貌上都是很出色的。

    最起码,在三十五岁之前都很出色,至于三十五岁之后的话……

    管他呢,朱瞻壑又不会去关注这个年龄阶段的女人。

    除了外貌特点之外,这一批的花娘还有一个特点:她们都带着孩子。

    在巴里黑,朱瞻壑还没有实行在喀布尔的那种通过割礼还分辨人群的方法,也没有造成屠杀,所以这里的人群还是很完整的。

    之所以挑选这么一个特殊的人群来做花娘,不是朱瞻壑有什么曹贼之癖,也不是他变态到了就是喜欢看这种特殊的桥段,而是有特殊的原因。

    和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民族不太一样,由肽,是母系氏族。

    说母系氏族有些太过绝对了,因为他们的母系氏族和通常人们所说的母系氏族还有一些区别。

    和现如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种族一样,他们也是男人外出,女人相夫教子,不过他们在思想开放的程度上要远高于这个世界的同期水平。

    女人不是不能出门,而是因为他们很重视女性,所以通常不会让女性出门。

    这么说吧,他们有一项规矩,男人若是娶了外族女子,那他们的子嗣后代就不能被算作是由肽人,也不能接受教堂的洗礼,更得不到族人的保护。

    但相反,若是女子嫁给了外族男子,生下来的子嗣后代就会被算作是由肽人,可以正常接受教堂的洗礼,得到族人的庇护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从这一点上来看,这个民族还真的是领先同时期的其他民族,因为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,女性的基因比男性的更容易传递下去,传递下去的代数也更多更长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绝大多数的民族虽然是随父姓,但实际上传承个几十几百代之后,你和你先祖的血统就完全不同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只是科学层面上的,宗教和民族层面上的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父系氏族社会是属于自然界优胜劣汰所决定出来的一种制度,因为男人比女人更加强壮,父系氏族能够得到更多保全的机会,但母系氏族则不行。

    就比如……现在。

    “殿下,您真的是油盐不进啊……”祝三凤站在城主府的城墙上,看着一批又一批被带进花楼的女人,发出了感叹声。

    “什么油盐不进?”朱瞻壑也在看着花楼,话没过脑子地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就这啊。”祝三凤指了指面前的花楼。

    “吴王殿下和王妃说过你好几次了吧?结果呢,您不仅没有悔改,还越来越过分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,要是放在中原,您估计早就被那些文官给弹劾得脑瓜子都是唾沫。”

    “嘁!”朱瞻壑很是不屑地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“他们懂个屁!”

    “想要毁掉一个民族,首先要抽掉男人的脊梁,毁掉女人的羞耻心。”

    “当一个民族的男人直不起腰来,女人不知廉耻的时候,这个民族就到了濒临灭亡的边缘了。”

    祝三凤闻言一愣,若有所思地看着不远处的花楼,又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祝三凤想得最多的就是报仇,要是狠一点,那就是把曾经欺辱过她的人都杀了,但却从来都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,有的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。

    有人说,杀掉所有人和毁灭一个民族是一样的,但实则不然。

    所谓杀掉所有人,听起来很有气势,但伱要真说出来,人们的认知还只是停留在一个村落、一座城池,顶多是一个州县的地步。

    灭一国,并且杀得赤地千里寸草不生,那人们大概率会一笑而过。

    但灭亡一个民族,听起来更加真实,因为这是时代所谓的争斗,其实说白了就是两个不同民族的争斗。

    但同样的,听起来也更加的难。

    祝三凤知道那些被带进花楼的女人都在想些什么,母爱是伟大的,在这个世界上,可以说是九成九的物种都是如此,虽然也有那种异类,但却极少极少。

    为了得到更好的饭食,给自己孩子更好的供养,这些女人选择了这个光是听到就会觉得很屈辱的事情。

    祝三凤不理解朱瞻壑为什么要这么做,因为按照他的说法,这么做所起到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。

    转头看了看朱瞻壑,在见到朱瞻壑脸上的快意神情时,祝三凤又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发现,她……越来越搞不懂朱瞻壑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加兹尼。

    简笑抬头,看着天空中飘落的鹅毛大雪,眉头微微舒展。

    在谈到雪的时候,人们通常会用鹅毛大雪来形容雪下得很大,但实际上,鹅毛大雪是下不了多久的。

    真正会下得很大,甚至是形成雪灾的雪,绝大多数都是细碎如砂砾,甚至是如面粉,被风一吹就如同沙尘暴一样的雪。

    鹅毛大雪,下不了多久。

    似乎是为了验证简笑的想法,天空中的雪花虽然依旧大如鹅毛,但却稀疏了很多,看起来一副后力不济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报!”

    一名传令兵冲入大营,在简笑的面前翻身下马。

    “报!前方发现大量的尸骸,虽然已经被野兽给大量啃食,但却依然能看得出来这些人是被处死的!”

    “前方……是哪里?”简笑转头看去,死死地盯着正北方向。

    “前方是喀布尔!”

    “喀布尔……”简笑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一路上,他乘船出发,和朱瞻壑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,但没想到,他还是遇到了朱瞻壑的脚印,并且还要顺着这条脚印走下去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。”简笑长出一口气,心里的重担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传令下去,就地休整,明日辰时再出发!”

    “另外,派人去海边回报,让他们迅速返航,回去禀告吴王殿下,要以最快的速度将补给线给搭建起来,并且要稳固住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有消息了?”

    看着传令兵离开,昆扎西上前,站到了简笑的身后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简笑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“前方发现了一座城池,城内空无一人,城外堆积着大量的尸骨,看起来很像是世子殿下的行事风格。”

    “在出发之前世子殿下就曾经交代与我,说让我不要着急,战争最重要的就是补给,在补给线搭建并且稳固之前,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,最起码不仅进攻敌方国都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世子殿下应该就在前面不远才是,如果没有意外的话,应该是在世子殿下所说的那条内河那里。”

    “那岂不是……”昆扎西顿了一下,但旋即变成了兴奋。

    “如果按照世子殿下出发之前所说的,那岂不是离帖木儿帝国的王都不远了?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吧……”简笑轻叹一声,转过头看向了昆扎西,目光中满是严肃。

    “昆扎西!”

    “是!”昆扎西猛地一个激灵,腰板儿挺得笔直,很是严肃地看向了简笑。

    “对于这里,我们不是很了解,但是你也知道,我曾经来过这里一次……”

    说着,简笑的脸上泛起了回忆的神色,但很快就变成了不堪回首。

    “在我的记忆里,这里虽然和大明的气候差不多,但也不至于九月就飘雪花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说,这场雪有些不太对,甚至可能到明年开春之前为止,今年的气候都不会很正常。”

    “此行,世子殿下带的是世子护卫和德里苏丹的底层百姓所组成的军队,在这种天气下作战能力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!”昆扎西很是严肃地点头。

    “我以我的性命起誓,在高原的将士全部死完之前,世子殿下不会有性命之虞!”

    “嗯!”简笑重重的拍了拍昆扎西的肩膀,脸上满是感激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拜托你了!”

    昆扎西表情严肃,但心中,却泛起了阵阵的失望。

    七年了,从他离开乌斯藏都司来到朱瞻壑的身边已经足足七年了,在这七年里,乌斯藏都司的将士们换了一批又一批,但他昆扎西一直都在。

    但是,七年的时光也没能让他得到朱瞻壑的信任,在云南、在香州府、在德里苏丹……

    谁都知道,截至目前为止,朱瞻壑真正信任的人也就那么几个。

    朱凌朱平、钱勇三人、陈循……

    没了……

    七年都没有得到朱瞻壑的信任,甚至在除了最开始被朱瞻壑调去镇守勐缅司和后来去牵制南掌、高棉等国之外,昆扎西这七年一直在香州府闲着。

    现在,机会来了。

    是报恩,也是为了得到朱瞻壑的信任,证明自己。

    自从与护教王和赞善王达成了协议之后,云南每年都会往乌斯藏都司送去一部分的粮食。

    这些,是额外的。

    作为乌斯藏都司出兵的奖励,朝廷当初已经完成了约定,给乌斯藏都司送去了一大批粮食,但却也仅仅只有那一次。

    云南则不同,除了最开始昆扎西带领将士们建功的那两年之外,此后的每年,云南都不落下过。

    只不过,送粮的地方从云南变成了香州府,后来又变成了南州府。

    南州府,也就是曾经的德里苏丹。

    但在,他报恩的机会来了。

    今天和老大聊了一会儿,毙了我8000字的稿子,不过也怨我,写的有些太过分了……

    十二点之后还有一章,不算明天的,算今天的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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