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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父朱棣,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正文卷 第二十八章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!

作者:过节长肉肉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3-04-18 15:34:52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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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高煦和李逍朝着府外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途中,李逍的耳边就传来一道声音。

    【叮!朱凝云对你的好感+1,当前好感度:75。】

    “哈哈...凝云在永安阁默默注视着我呢。”

    “好感度已经达到75了,这已经达到恋爱间男女的萌芽期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...看来这好感度似乎越到后面越难加啊。”

    李逍面露喜色。

    脑海盘算着如何把好感度提升到99,领取大礼包。

    不对,我不能带着这么强的功利心。

    爱情这个东西,是不可琢磨,不可算计的。

    爱情是相互的情愿,情感的眷恋...

    只要我真心对她好,又何必纠结这一时的事情呢?

    李逍很快心中摆正了姿态。

    “姐夫,想什么呢这么开心?”

    这时候,府内的下人,牵了两匹马来马出来。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李逍回过神来,笑道:“我在想盐矿山的事情呢,这件事情搞定了,咱们燕王府必定能再上一层。”

    说话是一门艺术。

    李逍将燕王府,说成咱们燕王府。

    朱高煦听在耳朵里,感觉十分舒服,都是自家人儿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嘿嘿,姐夫,那都得靠你啊。”

    说完,朱高煦又担忧的道:“可是那盐矿山都是毒盐啊,不然朝廷早就将那盐矿山给收走了,那里轮得上那个乡绅。”

    “是不是有毒,等我们将盐做出来,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李逍自信满满的道。

    朱高煦又牵了一匹马出来,道:“姐夫,这匹马给你骑,咱们快马加鞭,今日就能到达,将事情办妥。”

    这是一匹好马,毛发黝黑发亮,眼睛有神!

    “骑马....”

    李逍愣了愣:“我不会啊。”

    上辈子倒是去马场骑过马,不过是牵着走两圈而已。

    “很简单的,骑上去就行..”

    “我试试。”

    燕王府大门前,有上马石,不过李逍直接踏着马鞍的踏板,轻轻一跃就上了马。

    毕竟现在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很高。

    上了马,李逍问道:“怎么让它走啊?”

    朱高煦耐心说道:“双脚夹马的肚子,挥一挥马绳。”

    “我试试。”

    李逍双腿一夹,马果然就走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提速啊?”

    李逍又问。

    朱高煦坏坏一笑。

    拿着马鞭抽了一下马屁股,马一下就猛地跑起来。

    好在李逍身手敏捷,力量也很高,没有一下子被甩出去。

    被抽了一鞭子的马跑得飞快,李逍感觉世界都在倒退,耳边风呼呼作响。

    “驾!”

    朱高煦哈哈一笑,骑着马走到了前方,大笑道:“姐夫,跟着我,马上就会了!”

    “好你个朱高煦,你这是想害死我啊!特娘的.....你不怕伱姐姐守寡么!”

    李逍十分无语。

    只能尝试用马绳控制马的方向,跟着朱高煦的马。

    朱高煦的做法。

    无疑是一脚把不会游泳的人,一脚踢到河里面让他扑腾。

    这样的后果有两個。

    一个就是很快学会游泳。

    另外一个就是喝两口水,沉到水底...

    朱高煦之所以这么做,是因为他觉得姐夫简直是天纵奇才。

    既然能几天就将箭术练得这么好,骑个马不在话下吧?

    肯定是第一种。

    果然。

    李逍害怕被甩出去,死死抓着缰绳,尝试控制方向。

    “让一让,让一让!”

    李逍一边骑着马,一边朝着路人大喊。

    路边的人纷纷躲避,正想破口大骂,一看前面的朱高煦,纷纷闭了嘴。

    在北平城,燕王朱棣的儿子,谁敢惹啊?

    “咦,感觉骑马没有这么难啊...”

    李逍很快就掌握了骑马的要领,不能说很厉害,但至少能驾驭方向,自己也不会被甩下来。

    当然这也多亏了他超越常人的体质和反应速度,才能这么快适应。

    “姐夫,你果然是天纵奇才,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了。”

    朱高煦的马术十分了得,轻松自如的控制马降了速度,跟李逍并肩。

    “没这点本事,能当你姐夫吗?”

    李逍也心安理得的接受天纵奇才的称赞。

    被这样认为也好,因为自己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技能傍身。

    天纵奇才嘛,学习快也是正常。

    “姐夫,那你想跟上我的步伐,还得要苦练苦练啊。”

    朱高煦哈哈一笑,他很是喜欢李逍这个性格。

    就如此。

    两人骑着马一路狂奔。

    出了城门,都不用检查。

    守城的将士,远远的就让开道路,直接放行。

    废话,燕王次子朱高煦那能拦着么??

    直到中午。

    两人来到赶到了大东庄。

    这个村庄还是蛮大的,四处都是农田。

    再然后,东南方向不远处,李逍就看到了两座大盐山了。

    整个山有些类似雪山,呈现出白色的,整座山光秃秃的没有草木,毕竟是盐碱之地,也长不出植物。

    这种盐矿山,大多由远古时代的海水或湖水干涸后形成。

    “没错了,那就是盐矿山,咱把他买下来!”

    李逍目绽精光。

    两人进了庄子,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户,府邸规模很大,有百来间屋子,占地接近三十亩。

    所谓的大户,也就是乡绅阶级。

    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。

    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、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、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、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。

    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,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。

    在当地极有话语权。

    正所谓皇权不下乡,中枢的指令到县衙这就停止了。

    再往下,就没有朝廷的机构。

    县衙想要每年正常剿上税收,还要依靠这些乡绅的合作才行。

    两人说明了来意,很快就进入张氏大院,见到了张家的主事人。

    一个年迈的老头,差不多六十来岁,名叫张茂金。

    “你们想买矿山?”

    张茂金举着拐杖笑着迎接二人。

    他一看两人的衣着,就知道不是普通人,定然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弟。

    这矿山的确是祖上传下来的产业。

    虽说祖业不能随意变卖,但这盐矿山是毫无作用,若是能卖个价钱,也倒是不错。

    李逍笑道。“张老,没错,我们是打算买下你手中的盐矿山。”

    张茂金有些诧异,问道:“不知二位,买这盐矿山所谓何用?”

    李逍如实回答:“制盐贩卖。”

    一听这话,张茂金笑了。

    真是不知好歹啊,这盐矿山用来制盐,那不是谋财害命吗?

    看来这两个富家子弟的脑袋,也不太灵光...

    这矿山反正留着无用,就是一堆有毒的石头,不如就卖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老头也不是省油的灯,笑着道:

    “我这矿山,可不便宜啊....”

    李逍开门见山:“多少银两能卖?”

    张茂金道:“你打算银两钱买?”

    李逍想了想,伸出五个手指头。

    五百两,买两矿山,应该....够吧?

    张茂金的心理价位是二十两,一听这话,当即道:“五十两,成交!”

    李逍:“???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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