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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海皆为尘 正文 当时只道是寻常(一)

作者:一点豌豆 分类:异界 更新时间:2023-05-02 08:17:38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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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里曾有一束光指引我方向,可终究要在黎明前还给月亮。

    01

    陆小语穿着洁白的婚纱,款款向我走来。

    她如同一只高贵的天鹅,捧着一大束玫瑰,向我求婚。

    “刘岩,没想到那个赌是我打赢了吧。”她笑得很美。

    我伸手去摸提前准备好的戒指,翻遍了口袋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,手机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睁开眼睛,原来只是一场梦。

    我接起电话,是陆小语。

    “刘岩。”电话那头的声音,听起来很轻。

    “我在。”

    “我和你说个事。”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在下定某种决心。

    “要不我先同你说?”

    “我梦到你向我求婚了,哈哈!”我一口气说完,将耳朵贴近听筒,生怕错过她回应的任何细节。

    “哦。”她有些心不在焉。

    她的表现让我不免失落,气氛变得沉闷。

    还是陆小语率先打破了沉默。

    “刘岩,我们分手吧。”电话那头语气坚决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在听吗?”

    我不知该说些什么,只觉得双手在忍不住地颤抖,快要握不住手机。

    陆小语像是个高高在上的法官,宣判了我的死刑。

    我感觉喉咙发紧,也许是早上没有喝水的缘故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后会有期。”陆小语准备挂断电话。

    “等一下,是因为彩礼的原因吗?”我艰难地开口,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沙哑。

    电话那头,是很长的一阵沉默,而后便是更长的一阵忙音。

    我犹豫片刻,又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,可是对方已然关机。

    我只好打开微信,深思熟虑后编辑了很长一大段话,密密麻麻。

    我小心翼翼地点击了发送。

    是一个醒目的红色感叹号。

    “信息已发送,但被对方拒收了”。

    每一个字都冷得像冰,击穿了我空洞的心。

    我从枕头下摸出昨天用信用卡购买的钻戒,毫不犹豫地丢进了垃圾桶。

    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,可惜风有些大,窗台上的树影晃个不停,不然倒真是个约会的好天气。

    02

    陆小语,我的女朋友。

    准确地说,是前女友。

    电影《不能说的秘密》里女主角也叫路小雨,她们同音却不同字。

    第一次遇见她时,我刚刚升大三。

    正是怀揣梦想,斗志昂扬的年纪。

    还记得,那是一个阳光很慵懒的午后,我在校外一家咖啡厅写小说。

    当时的我,初次踏上创作之路。

    想到同样在咖啡厅坚持创作的J.K.罗琳,我坚信自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,杯子里的咖啡见了底,我习惯性兑了半杯矿泉水。

    味道很淡,同经年的回忆一样。

    “同学你好,这里其他位置都满了,我能坐在你对面吗?”

    我将视线移出电脑屏幕外,是一张五官精致的脸。

    “当……当然。”

    她微微一笑以示感谢,抱着电脑坐在了我对面。

    不多时,对面也响起了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没准儿还是同行。”我心中默想着。

    大概半个小时后,她起身接了一个电话。从她回答的语气和内容来推断,大概率是出版社打给她的。

    “好吧,我知道了。”她沮丧地挂断电话,合上电脑匆匆离开了。

    03

    第二次遇见陆小语,是三个月后在一家清吧里。

    那天我刚和一个谈了两年多的女生分手。

    她叫楚钰,与我同级。

    我和她是在大一新生的联谊活动中认识的,可以说是一见钟情。

    她家境不好。用她自己的话说,全家人都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了她身上。

    她很漂亮,但当时最吸引我的,是她身上那种质朴的气质。

    她很黏人,如一条离开水的鱼。

    而我,则是她盛满水的缸。

    我很爱她,会把本就不多的生活费,节省下一大部分,花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我们去过北京城的许多地方,她慢慢学会穿搭、打扮。

   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之间的话题开始变得很少,她不会主动找我。每次出去玩,我都要同她约很久。

    还记得那是我同她最后一次逛街,她在商场内某个著名品牌的橱窗前驻足了很久。

    “刘岩,你觉得这个包好看吗?”她问我,语气中隐隐有些期待。

    我看了一眼价签,有些尴尬地笑了笑,没有作声。

    “不好看。”她叹了一声,快步走开了,留我一人呆立在原地。

    像一个谢幕后忘记退场的小丑。

    04

    五位数,对于一个月生活费只有两千的学生而言,意味着不吃不喝也要大半年。

    也是从那天起,我决定做一份兼职。

    于是从小便有文学梦想的我,选择了创作。

    我至今还记得,当我拿到第一笔稿费后,火急火燎地跑去那家店。

    我倾尽了所有,却只能买到一个基础款。

    我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比礼物本身要大出许多倍的橘红色包装盒,挤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,赶到楚钰的宿舍楼下。

    我本想将礼物送给她,却换来她的一句分手。

    现在的我,已经无法记起当时的更多细节,只是分手理由,我始终记忆犹新——

    她说,我们都还不够成熟,不懂什么是爱。

    她又说,她已经不爱我了。

    她还说,我们分开吧,希望我找到那个对的人。

    我当时以为,她一定是得了绝症,不忍心让我难过,才提的分手。

    直到当天下午,我看到她一只胳膊挂着那款她心仪已久的包,一只胳膊亲密地挽着一个胖胖的学弟,两个人谈笑风生地钻进了名贵跑车里,一眨眼就消失不见了。

    05

    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去清吧。

    所谓的清吧,在我看来就是平价、适合学生消费的酒吧。

    我和同宿舍的哥们每人点了一杯马提尼,学着电视中成功人士的模样,一边摇晃一边品酒。

    可是不论怎么摇晃,都无法掩盖住我内心深处的空泛与苦涩。

    心里也盛满了酒,不敢碰,怕醉了离人的旧梦。

    清吧里的灯昏沉黯淡,我的脑子混沌纠缠。恍惚之间,我听到了邻桌传来的争吵声。

    “你别碰我!”

    说话的声音很熟悉,我确信曾在哪里听到过。

    我连着眨了几次眼,将眼中的泪水盛了回去,也终于看清了起争执的几人。

    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,一个戴着金边眼镜,西装革履却身材走样的中年男子,还有一个尖嘴猴腮,身形干瘦宛如麻杆的年轻男人。

    那个女孩子很眼熟。

    我记起来了。

    她是三个月前,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位。

    “一起出来喝酒,开心最重要了!”西装男笑着说,脸上的横肉堆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一边说着,一只手还不安分地去揽那女孩的腰。

    女孩一脸厌恶地准备起身离开,却被瘦子拦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陈总都说了,很喜欢你写的书,至于后续如何出版,你们不得再聊聊细节?”

    女孩进退两难时,无意撞上了我不曾离开的目光。

    四目相触,她怔了怔。

    我知道她也认出了我。

    也许是失恋带给了我勇气,也许是她略带恳求的目光激起了我的保护欲。我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,差点连杯底的橄榄都一口气吞掉。

    我站起身来,走向她,装作生气的样子道:“亲爱的,他们是谁,你怎么和他们一块儿出来喝酒了?”

    西装男明显愣了一下,他的目光在我和女孩之间反复游走。

    “你是谁?!”

    “他是我男朋友!”

    “傻愣着干什么!”我接过话头,冲她使了一个眼色,“快,回家!再让我撞见你和别的男人鬼混,看我不收拾你!”

    我尽可能装出一副凶狠的模样。

    她很聪明,顺势起身走到我身边,乖乖地垂下头道:“我错了嘛,以后再也不敢了。”

    我假意揽住她的腰,其实并没有碰到她的身子,朝着已经看傻眼的两个室友迅速使了一个眼色,一行人火速逃离了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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