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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 正文卷 休息一天,说说感想

作者:夏季洱雪 分类:穿越 更新时间:2023-08-26 19:49:15直达底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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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各位读者义父,又是单章,没错,我就爱写单章。

    这个单元写到这里差不多结束了。

    这个单元主要是讲一个侵权案,虽然是原著改编,但灵感当然是取自于现实。因为是律政文,都市背景,肯定会有现实意味。

    比起上个单元,这个单元的章节数也很长,不过义父们可以看到,我的写法又变了一些。

    虽然主体是侵权,不过里面开枝散叶,涉及到的各项法律内容比上个单元要多了不少,而且打官司的过程中,很细地研究并描写了著作权的侵权事项和侵权的原理,另外不止著作权,其他相关法律也写了不少,应该说比起之前要稍微“硬核”了一点。

    我一直在研究到底该怎么写好一本书。

    虽然我很早之前说在书里面写法律条例会感觉很“水”,但经过我的观察,我发现读者义父们其实对这个并不在意,或者说,我必须要把它写出来。

    不如说,写出来,才能表现出作者是认真研究过的,你不写读者们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认真在写书?

    当然,这种写法其实很有难度。因为除了要研究日本的法律以外,我还要考虑故事的发展,要有戏剧性,要有情感输出,要文以载道。

    毕竟是不是科普文啊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期间,我经常卡文,有几天一个字都没憋出来。真的是心力交瘁啊。

    很多读者义父以为我要太监,有人说我要跑路,要开新书,这啊那的,其实不是啊,我都说了,这本书的成绩比起我过去要好太多了,我怎么会不写,就算人气下降,依然吊打我过去的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我写过书啊,扑过大街,个位数订阅的书都写过,太监之后跑路开新书,有病?你怎么知道你下一本书还有这个成绩。

    就算是断更,就算是水,也要一直写下去。

    哎,每次单章我都要说这么一句,稳定军心。如果有人写过书,扑过大街,应该能理解我。下次我就不说了,这次最后一次了奥。

    在写这个案子过程中,其实我也有好几次情绪低落,被喷的难受。

    我一直都说,喷我无所谓,只要读者订阅就是义父(滑稽)。

    但是有很多见习,也过来喷我,虽然我设置了一粉丝发言,有一点用,但不是太有用,因为一粉丝才一分钱,打赏一个章节2分钱就能发言了。

    大哥们,见习就闭嘴了好吗,不要影响作者我也不要影响别人。现在一本故事会,就是那个半月刊的小开本,都要八块钱一本了,这种报刊小时候我买只要两块钱,现在涨了四倍,二十几年,物价涨的多厉害啊。

    你一本故事会的钱都没花到这本书上,好意思骂我吗?虽然我写的是同人,但读者可以看到这本书的内容,“二次独创”的东西很多的,不是在抄原著。前面有一个章节我特意科普了一下,同人像这部分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,虽然现实里没什么卵用(滑稽)。

    有一次我差点破防,忍不住就写了两章私货,把感情夹杂在章节里,回骂了过去。这个其实是大忌。律政文是可以写私货的,这个题材就是文以载道的题材,但是私货不能这么写,写完之后我意识到不对,赶紧在标题里加了个“日常”两个字,不能让读者义父们觉得我写偏了。

    下面回答几个不知道是同行还是来捣乱的人的问题。

    一,这本书不严谨,现实中的打官司不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我不是按照现实来写的,我简化了各种繁琐的程序。严格来说,是按照动漫游戏来写的,参考逆转裁判。

    要说不严谨,其实主要是程序方面的东西,也就是打官司的流程和手续。

    因为我写的是日本那边的题材,我并不知道日本那边的程序是什么样的,而且日本每个区的政策都不一样,不可能完全了解,所以按照我设定的来写。

    但是,有关于日本法律条文的项目,是我认真研究过的,在这方面或许你可以指出我的一些错误,但不能说不严谨。

    程序是活的,法律条文是死的,白纸黑字可以看到的。

    这两者的区别明白吗?

    二,不要写长评。

    我极度讨厌长评。

    不是说写长评的不认真,而是长评很少说好话的。

    我见过最多的就是开头说一句好话,接下来全是说怎么怎么不好各种吐槽。老实说,文字能够表现出人的感情,你是抱着什么目的,同行来捣乱的,或是想在作者面前秀知识装逼,或是秀存在感,那点心思一看就能看出来的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你学徒以上,我当你是义父。见习我建议管理员直接禁言删帖。作者好歹三十多岁的人了,不跟某些人来玩虚的(滑稽)。

    我不认识管理员啊,但是管理员帮了我很多忙,我是很感谢他们的。

    三,不是律师别来写这类题材,先学透这个领域。

    这个一看就是同行了,或是某些弱智。我就直说了,说这种话的人就是弱智。包括任何涉及到专业知识的题材,此类评论全都是弱智。

    知道“”,“艺术创作”,“戏剧性”这几个字怎么写吗?

    我的职业是作家,是写的,不是来当你的老师的,还要先去当律师才能写这类题材?

    我曾经吐槽过李狗嗨编剧的法律素养还不如我高,但是我有说过编剧编的故事不好吗?我有叫他先去当律师再来编故事吗?

    因为我知道,李狗嗨是电视剧,是艺术创作的产物。

    看中的是艺术创作,故事写的好,有戏剧性,比什么专业不专业要强多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李狗嗨当年能全网大火,观众喜欢看,是它很专业吗?是故事好啊,懂不?

    写的工作本质是作家在写,不是律师在写的。术业有专攻啊明白不。

    况且我也不觉得有真正的律师会来写律政文,因为我前面就说了,涉及到文字处理职业的,工作是很辛苦的,不可能白天和法律打交道,面对一大堆繁杂的文字,晚上又来写书。这么多文字,还要描写人物和剧情,脑容量都不够了。我一个业余的,写这本书都累的要死,要接触那么多法律条文,你就别说真正的律师了。

    四,你是不是在提纯。

    沃日尼玛提尼玛的大爷。

    暴躁作者在线怼人。

    我连群都没有,提尼玛啊。

    不好意思,这个我是真忍不住,这种言论完全就是同行,或是乐子人。给我滚谢谢。

    五,你在书里黑柯南里的人物,吃着这碗饭还骂娘。

    不好意思,这种言论也是弱智。

    首先,我只是黑柯南里的人物,我从来没黑柯南的作者。因为我知道,一个成功的艺术创作者,必定能创造出让人黑的角色。

    只不过我黑的人,正好是某些人喜欢的对象而已。比如说毛利小五郎。

    其次,这不叫端起碗骂娘。

    严格来说,写同人不管是黑人物还是吹人物,如果按法律概念来说,本质上都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都叫“歪曲,篡改”。

    吹和黑,这两者的区别,就是五十步笑百步。没有说吹就一定高贵了,在法律上完全是一视同仁的。

    虚拟人物没有人权,知道吗?懂吗?

    倒是如果我去黑原著的作者,说他这部动漫怎么怎么不好,或是说他这个人不好,那才是端起碗骂娘。而且还是侵犯作者人格权。

    如果读者自己看书的话,会发现我不是随便黑的,我都是有针对的的黑,也不是编造人设来黑。比如说毛利小五郎,我只针对他出轨和赌博,来表明一个这类男人不适合当丈夫的观点输出。我并没有否认他其他的优点,毕竟我在文中提都没提。也没有特意创造他其他的缺点,比如说创造一个会家暴的设定以此来黑,这个我是没有的。

    这里我建议,管理员看到黑评,只要见习全部删帖禁言,一刀切最好,不用再去辨别哪些是真读者哪些是来捣乱的了。

    真读者不会连学徒都没有的,这年代物价这么高,连个故事会的钱都出不起还想对人指指点点,哪凉快哪呆着去吧。顺便一提,就算学徒,五百粉丝,到作者手里可能也就两块钱……

    哎,别怪作者势利,作者已经跪着写书了。

    说了很多,这个单章发泄了很多,不好意思,让义父们见笑,可以说不吐不快吧。毕竟作者也不是弥勒佛,看到负面输出还能无动于衷,都压抑在心里呢。

    下一个剧本,老实说,没想好,我要请假休息一下,好好思考怎么写。

    以上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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